品牌方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

品牌方 :APPLE CORPS LIMITED et al


起诉类型: 商标


代理律所: SMG

THE BEATLES,即甲壳虫乐队(也称作披头士乐队),是英国摇滚音乐史上最具影响力和传奇性的乐队之一。以下是对该乐队的品牌介绍:


一、乐队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1960年,于英格兰利物浦市成立。

成员:约翰·列侬(John Lennon)、林戈·斯塔尔(Ringo Starr)、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和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

音乐风格:源自20世纪50年代的摇滚乐,并开拓了迷幻摇滚、流行摇滚等曲风。

二、乐队发展历程

早期活动:乐队最初名为“The Quarrymen”,后在1960年更名为“The Beatles”,并开始在利物浦的小型场馆演出。

迅速崛起:1962年发行首支单曲《Love Me Do》,1963年发行首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创下连续30周位居英国流行音乐专辑榜榜首的纪录。

国际影响力:1964年,乐队创下包揽公告牌Hot 100单曲榜前5名的纪录,同年凭借歌曲《A Hard Day's Night》获得第7届格莱美最佳乐队奖。此后,乐队的影响力逐渐扩展到全球。

解散与荣誉:乐队于1970年解散,但其在音乐界的影响力持续至今。1988年,甲壳虫乐队进入摇滚名人堂;1996年凭借单曲《Free As A Bird》获得第39届格莱美最佳流行乐队奖;2004年被《滚石》杂志选为“历史上最伟大的50位流行音乐家第一位”。

三、乐队品牌特点

独特的音乐风格:甲壳虫乐队的音乐涵盖了多种风格,从摇滚到流行、民谣、印度音乐等,这种多样性启发了后来的音乐家去尝试不同的风格和声音。

创新的录音技术:乐队与制作人乔治·马丁合作,共同开发了各种录音技术和效果,如倒带、叠加和音乐效果等,这些技术在后来的音乐制作中成为了标志性特点。

深刻的社会影响:甲壳虫乐队的音乐和形象改变了当时的青年文化,他们的服装、发型和社交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他们的音乐影响了时尚、艺术和电影等领域。

标志性的logo:乐队的logo由具有传奇色彩的字母组成,其中大写字母“T”特别突出,被称为“滴-T”。这个logo简洁而独特,成为了乐队品牌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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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间 案件号 律所
2024-12-13 24-cv-24891 S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