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23-cv-15337
合作律所名称
TME
品牌方
IRON MAIDEN 铁娘子

品牌方 :Iron Maiden Holdings, Ltd.


起诉类型: 商标、版权


代理律所: TME


基本信息:

类型:重金属乐团。

成立时间:1975年。

成立地点:英国东伦敦。

创始人:贝斯手史提夫·哈里斯(Steve Harris)。

乐团发展:

IRON MAIDEN是重金属乐界最成功与最具影响力的乐团之一,在全世界已经累积销售八千万张专辑。

1980年,发行了乐队的首张同名专辑《Iron Maiden》。

1982年,发行了经典之作《Number of the Beast》,奠定了乐队在重金属音乐界的巨星地位。

此后,乐队持续发行了多张备受好评的专辑,如《Powerslave》、《Seventh Son of a Seventh Son》等。

乐团特色:

吉祥物艾迪(Eddie)是乐队的象征,经常出现在专辑封面以及演唱会现场。

乐队以其独特的音乐风格和强烈的品牌形象在全球范围内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喜爱。

二、商标版权品牌

品牌背景:

IRON MAIDEN铁娘子品牌是一个集音乐制作、发行、版权管理及周边产品开发于一体的综合性品牌。

维权行动:

Iron Maiden Holdings Limited积极维护品牌的商标和版权权益,多次发起商标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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