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23-cv-60908
合作律所名称
SMG
品牌方
TIFFANY 蒂芙尼

品牌方 :Tiffany (NJ) LLC

起诉类型: 商标

代理律所: S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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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牌历史

创立时间:1837年,Charles Lewis Tiffany在纽约开设了第一家Tiffany精品店,起初销售精品文具和高档礼品,后逐渐将主营业务确定为珠宝。

发展历程:Tiffany的发展可以分为几个关键阶段,包括发展起步期(1837-1847年)、品牌形象塑造期(1848-1986年)、海外市场扩张期(1987-2012年)和业务转型多元发展期(2013年至今)。在这些阶段中,Tiffany通过创新设计、提升产品质量、拓展市场和多元化发展,逐步巩固了其全球奢侈珠宝品牌的地位。


二、产品特色

独特设计:Tiffany以其独特的设计闻名于世,其产品设计风格简约、优雅且永恒,追求经典而不失时尚的美感。例如,1886年推出的Tiffany Setting六爪镶嵌钻戒,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简约的造型成为了订婚钻戒镶嵌的国际标准,至今仍广受欢迎。

卓越品质:Tiffany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是其成功的关键之一。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设有钻石加工、手工制作银制空心器皿和珠宝组装等业务,实现了全产业链生产,并严格控制产品质量。Tiffany的钻石标准极高,仅有0.04%的宝石级钻石符合其甄选标准。

丰富系列:Tiffany拥有多个产品系列,包括Tiffany T系列、Tiffany HardWear系列、Tiffany Paper Flowers®花韵系列等,每个系列都有其独特的设计理念和风格,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