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22-cv-5831
合作律所名称
Keith
品牌方
MIFFY 米菲兔

品牌方 :MERCIS B.V.

起诉类型: 商标、版权

代理律所: HSP、Ke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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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牌背景

MIFFY米菲兔,诞生于1955年,是由荷兰著名艺术家迪克·布鲁纳(也有资料称其为迪克·布I 2纳)创作的经典动画人物。这只小兔子以其可爱、天真、聪明的形象,以及真实、简洁、可靠的特点,赢得了世界各地粉丝的喜爱。MIFFY米菲兔不仅是一个动画角色,更是一个全球领先的儿童潮流穿搭生活方式倡导IP,致力于传递与国际潮流同步的儿童生活形态。


二、品牌形象

MIFFY米菲兔的形象设计独特,耳朵外翻、头大身细、无辜可爱的表情加上胖胖的小脸,使其越来越人性化。她简单、无邪、坚决,永远愿意接受新体验,这种性格特质也深深影响了品牌的发展方向。MIFFY米菲兔品牌强调清新、简约、活泼可爱的孩子形象,围绕舒适、实用、俏皮三个理念来展开呈现品牌的组合性及系列感。


三、产品系列

MIFFY米菲兔品牌以米菲家族故事为灵感,衍生出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服装、用品等商品。这些产品覆盖了从0岁到15岁儿童的各个年龄段,以及生活出行的全场景。无论是男童还是女童,都能在MIFFY米菲兔品牌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时尚潮品。男童产品以欧美休闲为主,简单的搭配结合精致的细节,在休闲自然的感觉中加入水洗后的舒适感和陈旧感;女童产品则以欧美可爱的感觉为主,颜色亮丽而不失优雅之气,充分利用丰富的色彩与动感的图案,营造出活泼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