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22-cv-3250
合作律所名称
Keith
品牌方
PINK FLOYD 平克弗洛伊德乐队

品牌方 :PINK FLOYD (1987) LIMITED 起诉类型: 商标 代理律所: Keith PINK FLOYD,即平克·弗洛伊德乐队,是英国的一支传奇摇滚乐队,成立于1965年,以其独特的音乐风格、深刻的歌词内容和创新的专辑封面艺术而闻名于世。以下是对该乐队品牌的详细介绍: 一、乐队成员 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由以下核心成员组成: 罗格·沃特斯(Roger Waters):乐队创始人及前成员,担任贝斯手,是乐队的核心创作人之一。 大卫·吉尔摩(David Gilmour):吉他手、主唱及词曲创作者,是乐队的另一重要支柱。 尼克·马森(Nick Mason):鼓手,乐队的重要节奏掌控者。 理查德·怀特(Rick Wright,已故):键盘手,为乐队贡献了丰富的键盘音色和编曲。 西德·巴勒特(Syd Barrett,早期成员):乐队的初创吉他手,对乐队早期风格有重要影响,后因精神健康问题离队。 二、音乐风格与成就 平克·弗洛伊德的音乐风格多变,从早期的迷幻摇滚逐渐发展为前卫摇滚,融合了哲学歌词、音速实验和精致的现场表演。他们的作品如《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The Wall》等,不仅在音乐上取得了巨大成功,还深刻影响了后来的摇滚乐发展。 乐队在全球拥有超过2亿的唱片销售量(截止2016年数据,现可能更高),其中在美国的销售量就达到了7450万张。他们获得了包括第37届格莱美奖最佳摇滚演奏奖在内的多项荣誉,并先后入驻了美国摇滚名人堂和英国音乐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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