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21-cv-1558
合作律所名称
GBC
品牌方
MARSHALL 马歇尔

品牌方 :Marshall Amplification PLC 起诉类型: 商标 代理律所: GBC MARSHALL(马歇尔)是一个源自英国的音频品牌,创立于1962年,以其卓越的音质、独特的设计风格和摇滚精神而闻名于世。以下是对MARSHALL马歇尔品牌的详细介绍: 一、品牌背景与创立 创立时间:1962年 创始人:Jim Marshall(吉姆·马歇尔),被誉为“大声之父” 总部地址:位于英国米尔顿凯恩斯(早期总部位于英格兰布莱切利) 所属公司:Zound Industries International AB 二、品牌故事 Jim Marshall原本是一名职业鼓手,他在伦敦开了一家乐器行,并经常与年轻的摇滚乐手交流。当时市面上的音箱无法满足吉他手们对声音效果的需求,于是Jim Marshall召集了一批工程师,为这些吉他手们创造出了一款理想的音箱——JTM45,这款音箱声音穿透力强,迅速获得了市场的认可。随后,Marshall又推出了标志性100瓦Super Lead Plexi音箱,彻底改变了摇滚乐的历史。 三、产品线 MARSHALL的产品线涵盖了耳机和音箱两大系列: 耳机系列:包括真无线蓝牙耳机(如Mode II、Minor III、Motif A.N.C.等)、入耳式有线耳机(如Mode、Mode EQ)和头戴式蓝牙耳机(如Monitor II ANC、Major IV等)。这些耳机不仅音质卓越,还注重佩戴的舒适性和便捷性。 音箱系列:家用音箱如Acton II、Stanmore II、Woburn II等,便携音箱如Willen、Emberton、Kilburn II等,以及智能音箱如Acton II Voice、Stanmore II Voice等。MARSHALL的音箱以其复古的外观设计、强劲的音效和稳定的连接性能而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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