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24-cv-12592
合作律所名称
TME
品牌方
Harry Potter 哈利波特

品牌方 :Warner Bros. Entertainment Inc.


起诉类型: 商标


代理律所: TME

一、品牌背景

起源:Harry Potter品牌源自华纳兄弟影业公司(Warner Bros. Entertainment Inc.)的《哈利波特》电影系列,该系列电影基于英国作家J.K.罗琳创作的同名魔幻小说改编。

授权情况:美国时代华纳公司拥有Harry Potter品牌的授权,并在中国地区授权给东莞市联鑫服装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生产和销售。此外,上海荣臣博士蛙(集团)有限公司也曾在2005年获得过哈利波特品牌的授权,主要针对中高端客户提供四至十四岁儿童的服装及配饰。

二、品牌特色

设计理念:Harry Potter品牌以电影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及其朋友们在魔法学校的成长历程为灵感,将青春、阳光、时尚的个性风格,以及睿智的冒险精神融入设计中。同时,品牌还运用故事情节、魔幻宠物及英格兰文化背景等元素,创造出有朝气、有活力、时尚、个性、张扬的服装服饰。

产品系列:Harry Potter品牌服装分为经典系列和个性系列两大主题。经典系列产品款式由休闲和经典组合,而个性系列款式则由休闲和潮流组合。此外,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消费者需求,品牌还提供了丰富的款式和选择。

目标受众:Harry Potter品牌主要针对的是16-30岁的青少年时尚一族,以及哈利波特的书迷和影迷。这一群体对时尚、个性、张扬的服装有着较高的追求和购买能力。

三、市场表现

品牌知名度:随着《哈利波特》电影在全球的热映和图书的热销,Harry Potter品牌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粉丝和知名度。这使得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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